在政采中投標文件可以明確要求:投標人或投標人擬投產品(飲水機)生產制造廠家具有國家行政主管機關部門頒發的《涉及飲用水衛生..許可》,如此可見辦理該證書的重要性和判斷產品是否符合相關政策的重要性。
各項申請材料的具體要求
第十三條 產品材料及配方應當按照以下內容填報(可 根據具體情況增減):
(一)管材和管件、密封止水材料。
1.材料成份(化學名及成份比例,主要原料質量等級);
2.類型及規格;
3.適用范圍(適用水壓和供水類型);
4.使用年限。
(二)蓄水容器。
1.材料成份(化學名及成份比例);
2.防護材料成份(化學名及成份比例);
3.使用方法;
4.板塊、膠條、支架的材質及組裝要求;
5.材料的使用年限。
(三)無負壓供水設備、飲水機。
1.功能;
2.水流程圖;
3.各主要處理單元與所用材料的名稱、規格、用量、使 用年限;
4.適用水質范圍;
5.技術參數。
(四)防護材料。
1.配方中的成份(化學名及成份比例);
2.使用方法(含各組份配比、表干和實干時間,熱固化 涂料標注固化方法及時間);
3.有效存放時間;
4.適用范圍;
5.使用年限。
(五)水處理材料。
1.功能;
2.配方中的成份(化學名及成份比例);
3.適用范圍;
4.有效期。
(六)化學處理劑。
1.功能;
2.配方中的成份(化學名及成份比例);
3.適用范圍;
4.有效期(消毒劑應當提交穩定性試驗報告);
5.技術參數(應當說明產品使用時.大投加量,以及相 應的有毒有害雜質或單體的含量)。
(七)水質處理器。
1.功能;
2.水處理工藝;
3.各主要處理單元與所用材料名稱、規格、用量及使用 年限;
4.適用水質范圍;
5.額定總凈水量、凈水流量、工作壓力或進水壓力(反 滲透和納濾凈水器應當寫明進水壓力范圍,軟水機應當標明 再生周期);
6.A 系列產品應當描述各產品外觀差異,B 系列產品應 當描述各產品水處理部件差異及技術參數;
7.大型設備應當標注重量、外觀尺寸。
(八)飲用水消毒設備。
1.功能;
2.飲用水消毒處理工藝;
3.各處理單元及所用材料名稱、規格、使用年限;
4.適用水質范圍。